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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培养单位及09届毕业研究生:
2009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即将结束,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按时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必须在2009年3月15日之前完成;延期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送审截止日为2009年4月10日。
二、硕士生答辩完成后须及时向培养单位递交所有学位申请材料,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于2009年3月20日之前召开会议审核学位申请材料,确定拟授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名单和拟评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,并向研究生分院提交以下材料,前三项材料电子版发至yjspy@sjzri.edu.cn。
1、《关于拟授2009届毕业研究生硕士学位及推选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报告》(附件一)
2、《2009届硕士研究生学位(毕业)审批基本数据一览表》(附件二)
3、《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》(附件三)及证明材料
4、所有毕业研究生的学位申请11项材料(清单见材料袋封面)
三、评选2009届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具体程序
1、个人申请
参评学生在2009年3月15日之前准备好申请材料,并将填写好的《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》交培养单位。
2、二次答辩
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就学位论文的理论意义、实用价值、创新程度和社会评价进行答辩,推荐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。(各培养单位推荐优秀硕士论文的名额见附件四)
3、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
院优秀学位论文名单由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后,在研究生毕业典礼上进行表彰,河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只从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中产生。
四、审核和填写学位申请材料注意事项
1、对于国家计划正常毕业且已通过研究生学位英语考试的研究生,在填写《硕士学位(毕业)审批表》时,“分院对该生的毕业意见”和“授予学位表决结果”两项内容均正常填写,并分别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和分委员会章。
2、对于由06省计划转为07国家计划或者06级跟读转为07国家计划的研究生,因其在学期间要求满两年,故此次09年3月不上分委员会讨论,待09年6月召开分委员会再讨论是否授予学位。
3、对于未转成国家计划的06省计划研究生按省计划毕业,在填写《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评定材料》时,若已通过国家同等学力学位英语和专业综合考试,将授予同等学力硕士学位;若未通过国家同等学力学位英语和专业综合考试,将不授予学位。
(以上各种情况在附件五《2009届研究生毕业名单》备注中已注明)
4、硕士学位(毕业)审批材料为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,材料中出现黑公章的地方应加盖红章。其中原件要求从封面开始用铅笔在每页右上角编号1,2,3,…….直至最后一页(档案馆要求)。
5、最终定稿的学位论文(五册)应由导师本人亲自递交培养单位,且扉页都要有导师的签名,其中的一册论文要求从封面开始用铅笔在每页右上角编号1,2,3,…….直至最后一页(档案馆要求)。
6、《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登记表》中所有空白内容都应认真填写,并核对签名,此表要上报国家学位中心。
研究生分院学位办
2009-3-2
附件一:《关于授予2009届毕业研究生硕士学位及推选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报告》
附件二:《2009届硕士研究生学位(毕业)审批基本数据一览表》
附件三:《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》
附件四:各培养单位推荐优秀硕士论文的名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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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养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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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人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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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秀硕士论文名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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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分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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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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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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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气分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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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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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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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械分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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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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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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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信分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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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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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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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管分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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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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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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力学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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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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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木分院(含国防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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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1+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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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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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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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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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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